Taiwan Civil Government

台灣平民政府

從林扁訴美案:見證台灣歷史。

夫史者,民族之精神,人群之龜鑑也。歷史本是人類文明進化的一面鏡子,它把人類社會所
經歷過的事件和行動,有系統地加以記錄、詮釋和分析。歷史不但幫我們了解過去,也為未
來提供借鏡,作為行事的準則和參考依據,是人類文明的結晶。研讀歷史是每一個現代人,
想要了解自己存在價值的必修課程。而歷史學家的研究報告與心得論述,往往是引導我們走
入歷史的重要途徑,所以歷史學家對歷史事件的詮釋,值得大家來關注。如果一位歷史學家
,以其對歷史的一知半解,就對特定的事件妄加論斷,在課堂上口沫橫飛事小,在媒體上以
訛傳訛誤導社會輿論,那「代誌就大條了」。

一位令人敬重的歷史學家,他不但是會忠實地告訴我們,從前曾發生過什麼事,他更會替我
們解說事發的原因,分析處理的得失及論斷後續的影響。一位盡責的授業老師,如果自己對
某階段歷史的前因後果、原委造化,不是那麼清楚,當應自我多加充實,或廣邀各界,或與
學堂裡的學生一起學習討論,萬萬不可憑空憶度、妄加猜測,把模稜兩可甚或錯誤資訊,在
學府裡廣開言路傳授,而致混淆視聽,除了誤己誤人也誤社會大眾,讓人誤以為台灣儘是些
稗官野史,而無那義薄雲天的浩然正氣。

最近由林志昇、陳水扁等,先後對美提出的「控美」、「訴美」案,鬧得全球風雲,在坊間
引起諸多地關注和討論,然而台灣的國際地位能讓大家來關心,就事論事,說真的這確實是
可喜的現象。但遺憾的是,有些所謂的名嘴、專家、學者、政要、理論大師,憑其往日的聲望,就對連自己都不甚了解的法理,橫加論斷更是讓人啼笑皆非徒增遺憾。

【報派篇】
某報社負責人表示,她鑽研國際法與台灣地位問題多年,對於阿扁認為『企圖以中華民國借
殼上市,使台灣成為一個新而獨 立的國家,這一條路不但走不通,更是危險的。承認中華民
國的憲政體制,就等於承認「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及「兩岸必須終極統一」的前提與條件
,唯有徹底否定「中華民國」對台灣擁有主權,才能為獨立建國開闢另一條活路。』的論調
與思維,表示「無法苟同」,並直指阿扁「犯這麼大的錯誤」,是沒有了解事情全貌,又因
長期與外界隔絕,才遭誤導,以致犯了大錯。

我們不知那個大錯,是否就是報派所指的「叛國罪」與「外患罪」?相信鑽研國際法與台灣
地位問題多年的政要,應該很清楚構成叛國罪與外患罪的前題,當然就得先弄清楚到底是叛
了那一國的罪,是「反共的中華民國」、是「共產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是「不擁有台灣主
權的流亡政府國」、還是「仍未建立的台灣國」?到底是勾結了那一個對敵外患,「美國」
還是「中華人民共和國」?

【理論篇】
知名獨派理論大師指責訴美案多此一舉,既沒有必要,甚至錯了。其理由是:一、美國政府
早就清清楚楚地否定中華民國了,告美國是多此一舉;二、否定中華民國對台灣法理主權,
等於否定現在大家普遍接受的台灣事實主權獨立、屬於台灣人民的立場,既違背台獨黨綱,
更形同弱化法理台獨的既有條件,完全不符台灣人民的利益。三、用訴美提告來強調、試探
或凸顯台灣地位未定論,這也是多此一舉。

美國在一九七八年之前,確實把中華民國視為中國的合法政權,可是在一九七八年斷交後,
就把中國合法政權的認同,轉移到中華人民共和國。至於對台灣的界定,從一九五一年至今
,都只是把中華民國視為在台的行政當局( the authorities presently administering such areas、見
舊金山和約4a) ,而不是擁有台灣領土主權的政府代表。美國否定了中華民國,因為他承認
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美國不支持台灣獨立、公投或建國,是因為台灣還沒有結束被軍事佔領
,故與程序不符。美國把中華民國與台灣,可是分得清清楚楚。中華民國早已淪為流亡政府
,而台灣卻是個二次大戰後,最終政治地位仍未確定的軍事佔領地;台灣是台灣,中華民國
是中華民國,只可惜足智多謀的理論大師,卻硬要把他們混為一談,真是愈弄讓人愈糊塗。
否定中華民國對台的佔有權,才能釐清台灣的法理主權,才不會落入中華人民共和國,張牙
舞爪持反分裂法等候多時的陷阱。就是這麼淺顯的道理,為什麼我們的理論大老大師們,還
要繼續裝糊塗呢?堅持台灣已經是主權獨立的國家,她的國名就叫中華民國,台灣就是中華
民國,中華民國就是台灣。是嗎?難道他們也在幫馬英九,積極推動台灣被終極統一嗎?

【史學篇】
有位飽學多識的歷史學家舉三問:一、既然中華民國政府只是被美國委託的「次要佔領
權國」,竟然在一九四五年十月受降的時候宣稱台灣光復,隨後且宣告台灣人集體
歸化為中華民國國民,美國為何沒有「即時糾正」?二、既然引述十九世紀末波多
黎各和古巴曾經是「在USMG(美國軍事政府)管轄之下的未合併領土」作為台
灣的範例,但波多黎各和古巴都確實有一個短暫的USMG,以及當地成立的平民
政府予以取代的過程,而台灣有自己的歷史因緣,這些事在台灣從未發生過,今日
如何能夠讓歷史倒轉,炮製一個在台灣的USMG,然後說台灣「目前的地位」是
處於USMG之下未合併的領土?三、 中華民國政府流亡台灣雖然曾經得到美國的
承認與協助,但是「台灣與澎湖的地位問題迄未確定(其實就是不屬中國的意思 )
」,為何每在關鍵時刻如一九五四年、一九七一年乃至最近的二○○四、二○○七年,美國官方都一再表述?

一九四五年蔣介石奉麥克阿瑟將軍的【一般命令第一號】(General Order No.1),
代表盟軍接受駐台日軍投降,當時的台灣仍屬日本的領土,是交戰國軍事佔領的敵
國領土 (Belligerent occupied enemy territory) ,在和平條約簽定前,軍事佔領者
是不被允許,對佔領區人民的生命與財產進行肆虐、掠奪和迫害,更不得強迫他們
效命於佔領者,這是國際社會自一六二五年,戰爭和平法問世後,大家遵行的鐵則
。於一八九五年滿清割讓台灣給日本時,尚且保留二年的入籍選擇期,讓台灣人民
自行決定,是要留下來當日本人,還是回中國去當大清子民。然蔣介石的政府,卻
在軍事佔領台灣不到三個月,即於一九四六年一月十二日下令,強將台灣人民集體
歸化為中華民國國民。更於一九四七年二二八,進行大屠殺。強迫入籍、大屠殺,
及擅自將軍事佔領日,宣佈為台灣光復節,這都是屬於國際戰犯的行為。當時雖因
二戰後國際局勢依然混沌,剛剛才成立的聯合國也無維和能力,然根據已經解秘的
一九四八年美國中央情報局文件,美國確實有意主導「西安事件續集」,但沒有成功。雖然美國與國際社會,無法在第一時間內出手懲罰滔天的戰犯行為,但是拒絕
戰犯出席舊金山和平會議,就是在當時時空環境下,所給予的懲處。追究二二八大
屠殺的戰犯罪行,將是美國軍事政府對台尚未完成的任務。

一八九八年的美西戰爭,古巴的革命軍確實曾與美軍並肩作戰,戰後革命軍要求建
立古巴共和國,但因他們是軍事政府不是平民政府,所以美國國會只於一八九八年
批准泰勒決議案(Teller Resolution) ,答允日後准許建國,而真正的古巴共和國則
是在,一九0二年美國國會布拉特修正案 (Platt Amendment) 通過後,於五月二十
日建立。美國軍事政府雖然沒有,實際執行在台灣的日常民政事務管理,但美國軍
事政府卻是如影隨形,時時掌握台灣的民主運作與國防安全。這也正是美國軍事部隊,會在莫拉克八八水災時迅時登台救援;美國政府可以在國際公開場合,宣告台
灣或中華民國,在此刻都不是一個擁有主權的國家,而中華民國甚至中華人民共和
國,卻連氣都不敢吭一聲。他們只敢對台灣人民發號司令,狐假虎威。但令人遺憾
不解的是,為什麼台灣人卻只盲目地相信,台灣已經是主權獨立的國家、名叫中華
民國,而不去思索為何我們無法擠身國際,進入聯合國?

美國自舊金山和約簽定的那一刻至今,從頭到尾就一直把中華民國論斷,與台灣最
終國際地位歸屬分開處理。中華民國是屬於中國內戰的議題,過去因為中華民國與
美國的國家政策立場一致,都是堅決反共,所以美國在國共內戰時選擇支持反共的
中華民國,而一路至今。但是現在情況有異,中華民國已經不再反共了,更可怕的
是她甚至還要聯共,來出賣過去六十多年來,讓她安身立命的反共堡壘台灣。這正
是為什麼,美國官方會三不五時、在關鍵時刻,如一九五四年、一九七一年,乃至
最近的二○○四、二○○七年,一再重複提醒中華民國當局「呷果子要拜樹頭、不
要過了河就拆橋、忘恩負義」。或許是天意,中國議題也確實是到了該論斷的時候
,因為國共現已前嫌盡棄,正在把酒言歡、妳儂我儂好得很。馬英九把台灣門戶洞開,經濟悉數仰賴中南海,一旦「野狗猾」簽妥,中華民國被中華人民共和國終極
統一,中華民國畫上句點,那也就是處理台灣最終國際政治地位的時候了。被舊金
山和約指定的台灣主要佔領權國美國,就得結束台灣的軍事佔領,確認台灣的平民
政府,這些政治演變將接踵而來,屆時就是台灣人民,以公投來決定台灣命運何去
何從,是建國、是依附、是回歸、還是被統一的歷史關鍵時刻。

【名嘴篇】
最令人納悶的是,有位博學多聞、知天知地,就是不知朝話常說不清的名嘴,不但
下筆論述,台灣前途不是法律問題,而且還錄相直批,控美案是政治秀、荒唐、荒
謬。果真如他所說,控美案、訴美案是荒唐、荒謬嗎?自二00六年起,林志昇等
人,向美國地方法院提出控訴,要求發給台灣人民美國國民身分證的旅遊證件,結
果法官在判決時,明文告知,台灣人沒有國家(Stateless) ,就是沒有國籍,這也正
好說明為什麼,台灣人民拿中華民國護照到國際旅遊時,總是受到百般刁難。當訴
訟向上發展,到美國高等法院,聯邦巡迴法官在判決時,更進一步地告訴我們,台
灣人民沒有一個被承認的政府,生活在政治煉獄(without recognized government, living in political purgatory)。再往上發展到美國最高法院,院方維持高院的原判
,沒有提出任何異議。當陳水扁瞭解台灣國際地位,牽扯到舊金山和約的管轄權時
,乃毅然扛起釐清台灣法理地位的十字架,具名向美國高等法院軍事法庭,提出訴
請執行令(Petition for Writs of Mandamus),就他於擔任中華民國總統任期八年當中,與
美國高層接觸的第一手資料,向世人提出真實的告白。美國軍事法庭在經過十四
天的仔細思量後,很有技巧地以美國對台慣用的模糊策略「缺乏管轄權」(Lack of Jurisdiction) ,而不是「沒有管轄權」(No Jurisdiction)來消案。

消息傳出後,知天知地的名嘴,可是迫不及待地直指為荒唐、荒唐真荒唐,且透過
無遠無弗界的網路,大大數落一翻。他說陳水扁莫非是被關久了,隨便有稻草就抓
,怎麼會去告美國總統歐巴馬,和國防部長蓋茲呢?但我們翻騙了訴狀全文,從頭
到尾,就是找不到名嘴的指控,告歐巴馬或蓋茲,真是朝話常說不清喔。他還說台灣
要獨立,只有兩條路,一個是在蔣介石年代起義革命,但那已經是過去式。另一條
路就是,在國民黨的體制下掌權,然後改國號,這可真是學問大了。首先,他把台
灣整個建國勢力導入,延命中華民國流亡政府的死衚衕,然後再高喊台灣獨立,這
不是明明叫台灣人自找死路嗎?因為就連國民黨,都不敢再在共產黨面前稱老大,
就連馬英九都不敢在陳雲林面前稱總統,就連青天白日旗在五星旗前都要被強行下架,現在名嘴卻反而要台灣人集中火力,去爭取那已經毫無國際地位的流亡政權,
套一句名嘴的話「那行嗎」?

阿扁真的像名嘴口中所說,如此糊塗、荒唐?還是名嘴繼「捧李後貶李」,捧扁後
正要啟動批扁?針對各界的執疑,扁辦於十月十四日提出五點說明:
一、 陳前總統對「控美案」的支持,表達了他認為應該全面揚棄及否認「中華民國」憲政體制的新思維。
二、 中國對台作戰有所謂的「心理戰」、「輿論戰」和「法理戰」的「三戰策略」,而「控美案」是對於中國「法理戰」的回應,希望透過國際法的角度,釐清下列6大爭點:
(1)第二次世界大戰後,「中華民國」是否取得台灣的主權?
(2)「開羅宣言」、「舊金山合約」及「台北合約」於國際法的位階及效力為何?
(3)日本是否有將台灣的主權移轉給「中華民國」?
(4)美國等主要戰勝國是否承認「中華民國」取得台灣的主權?
(5)「中華人民共和國」宣稱於1949年消滅了「中華民國」,美國及國際社會是
否接受「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了「中華民國」而對台灣擁有主權這樣的主張?
(6)美國對台灣國家主權地位的主張為何?雷根政府的「六項保證」表示美國沒有
改變對台灣國家主權地位的主張,「台灣關係法」也表示台灣應被視同為國
家,但2007年8月布希政府公開表示:「台灣或中華民國於現階段不是一個
國家」,其中的矛盾應如何解釋?
三、 上述六個爭點的釐清,將影響三個關鍵難題的選擇:
(1)民進黨重回執政是否就等同於獨立建國,如果獨立建國仍然是民進黨的目標,
除了積極贏得各項選舉外,是否應有其他邁向一個新國家的宣示與作為?
(2)既要獨立建國,又要參選「中華民國」的總統,兩者之間的矛盾要如何調和?
(3)如果美國及國際社會均認為台灣現階段不是一個國家,台灣人民是不是有必要透過「公民投票」、「制定新憲」或其他方式及手段,向國際社會明確宣告獨立。
四、 林志昇等人基於訴訟策略的考量,將「控美案」與「扁案」予以連結,不但模糊了
焦點更對陳前總統造成極大的傷害,陳前總統認為此事誠屬不幸且深感遺憾。另由
於林志昇等人以「控美案」積極對外募款造成相關團體間的緊張關係,陳前總統也
感到非常為難,因此一再重申,他不支持以他的名義就此議題向外募款。
五、「阿甘正傳」有一句名言:「Stupid is as stupid does.」(蠢人做蠢事)所有的人都說阿
甘是個笨蛋,阿甘並不以此為意,或許其他的人無法苟同他的行為,但他堅信他所
做的事是對的,「雖千萬人,吾往矣」,時間終會還給他一個公道。

據所知,林志昇根本沒有以扁訴美案,向任何人募款。因為律師費全數由熱心台僑支付,募
款說只是有心人,想借模糊焦點而加以醜化而已。至於台灣前途不是法律,是政治問題之說
,那就更有看頭了。也虧名嘴設想周到,提醒台灣人民,在當今中國霸權方興未艾時,誰有
能力以政治向其施壓?「卡早睏、卡有眠」。中國隨時以反分裂法,及一千多枚導彈侍候,
想用政治來完成台灣建國夢,那才真是自不量力「請鬼拿藥單、穩死」。還好國際社會的運
作是,惡法亦法,唯不能一日無法。更何況,舊金山和平條約是,美國將台灣關係法納為國
內法的法源,當然美國政府就必須遵守和約規範,確保台灣安全,直至台灣最終國際政治地
位塵埃落定。其實美國也很盡責,三不五時就提醒國際社會,重申「台灣不是中國的一部份
,台灣尚未獨立、目前不享有一個國家應有的主權」「美國不支持台灣獨立、但從來沒有反
對台灣獨立」,因為那是台灣人,應該自己去打拼、爭取的。

台灣人最大的悲哀,就是到今天仍然說不清楚,到底自己是不是已經擁有國家主權,搞不清
楚為什麼台灣,會是目前世界上唯一的國際孤兒?從林扁訴美案:見證台灣歷史。在台灣歷
史轉捩點的關鍵時刻,您是選擇參與、還是缺席?

台灣鄉情關懷會會長:謝鎮寬 November 1, 2009 於加州海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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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派大老大師們的思考羅輯方向只有一個:即在中華民國體制下政黨輪替時,享受資源權利的滋味,多麼美好ㄚ!新的論述會分食民間資源這塊大餅,會搶了他們三、四十年的光環,這是最令他們無法接受的,台灣要建國,台灣没有獨立的問題,大老們主張台灣要獨立----到底是要從那裡獨立出來?修正錯誤的論述,没有人會怪他們或笑他們的,一直堅持錯誤的的理論,才會減少台灣人對他們的尊敬!
一九四五年十月受降典禮後,,蔣家幫隨即台灣人集體歸化為中華民國國民,當時英國和美國有提出抗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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